2024年下半年大庆市肇源县人才引进49人公告
2024-09-12 来源:肇源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539
一、引进数量
2024年下半年计划引进49人。其中:县直综合部门引进30人,县直教育系统引进9人,县直卫生系统引进10人,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专业等要求详见《大庆市肇源县2024年下半年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习成绩良好,专业知识扎实,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其他条件,引进岗位已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版)》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报考县直综合岗位不限制专业。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③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④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⑤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⑥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处分的人员;
⑦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⑧本县域内事业编制在编的;
⑨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档案造假或存在其他问题的人员;
⑩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学历要求
报考县直事业单位者(县直综合岗位)须满足下列标准之一(不含专升本、对口招生),且2025年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2025年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1.高校Ⅰ、Ⅱ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引进范围高校Ⅰ、Ⅱ名单附后);
2.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截至公告发布时最新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大庆籍(含大庆高考生源和大庆户籍)统招本科第二批次A段及以上学历;
5.毕业当年或毕业前,所学专业被评为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的统招本科第二批次A段学历的在庆高校毕业生;
6.2023年、2024年、2025年毕业,且本专业每一个学年综合评价均排名前20%的统招本科第二批次A段及以上学历的省内高校毕业生;
7.2023年、2024年、2025年毕业,且本专业每一个学年综合评价均排名前30%的统招本科第二批次A段及以上学历的在庆高校毕业生。
使用“专业综合排名”条件进行报名的考生,需要提供专业排名的证明材料(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电子扫描件。认定综合排名采取四舍五入的原则,以“综合评价排名前30%”为例,如学校证明材料中综合排名为30.4%,则符合报名条件;如证明材料中综合排名为30.5%,则不符合报名条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公告发布之日前的完整学年每一个学年的排名情况为准。使用“在庆高校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条件进行报名的考生,以2019、2020、2021年度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为准,认定当年及以后,该专业毕业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
报考县直教育系统所属单位者(县直教育岗位)要求具有统招本科第一批次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对口招生),且截止到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报考县直卫生系统所属单位者(县直卫生岗位)要求具有统招本科第二批次A段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对口招生),且2025年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2025年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以上报考者中为应届毕业生的,应于上述规定时间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往届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对应学士学位证。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三)年龄要求
县直综合岗位要求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以公告发布日期计算);县直教育岗位、县直卫生岗位以《大庆市肇源县2024年下半年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为准。
三、引进办法
(一)信息发布。通过省内高校就业网站、肇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zy.gov.cn/)、“肇源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对外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需以扫描方式将相关材料制作成图像清晰的电子文档,打包压缩后报送至邮箱zyx2024xbnrcyj@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东北石油大学专场招聘会结束时间(预计1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名及考试不收取费用。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庆市肇源县引进人才信息表》电子版和签字版PDF文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
3.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4.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
5.2025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证明(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电子扫描件;
6.非应届毕业生需档案保管部门开具存档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扫描件;
7.肇源县域外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电子扫描件;
8.使用“统招本科第二批次A段”条件进行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电子扫描件;
9.使用“专业综合排名”条件进行报名的考生,需要提供专业排名的证明材料(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电子扫描件;
10.使用“大庆籍(含大庆高考生源和大庆户籍)”条件进行报名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其中,大庆户籍考生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前的,户口簿原件户主和本人页面电子扫描件(户主页为有公安机关户籍章的页面)。大庆高考生源考生须提供个人档案中高考报名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或到学校档案馆打印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扫描件;
11.经本人签字的《考试承诺书》电子扫描件;
12.报考县直教育岗位者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具有2年及以上初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需提供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流水)者提供相应证书及材料扫描件;报考县直卫生岗位具有执业医师证、中级职称资格、规培证者提供证书电子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由肇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及材料,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引进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引进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四)能力测评。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能力测评,能力测评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各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的报考者等于或多于计划引进人数2倍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引进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各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少于计划引进人数2倍时,原则上可缩减、合并或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使参加面试人员能够产生竞争。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按100分计,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引进。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肇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资格审查与能力测评公告为准。
(五)体检和考察。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拟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在肇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由肇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自理。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并由人社部门对其档案进行审查。
(六)公示和引进。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肇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引进手续。
四、待遇及管理
(一)引进人才纳入肇源县事业编制管理,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具体工作单位,确定录用后结合实际需求,充分考虑引进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特长,统一研究确定工作单位。
(二)引进人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家费,并给予婚前食宿补助每月400元(最多享受五年);引进的“双一流”院校毕业的本科生人才给予婚前食宿补助每月400元(最多享受五年)。
(四)引进人才在肇源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肇源县编制内岗位工作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庆市肇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0459-8245311
肇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原标题:大庆市肇源县2024年下半年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gzy.gov.cn/zhaoyuan/zwdt1/202409/c05_353664.shtml